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滨海公路沿线村庄不得乱建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09:52 半岛都市报

  本报12月2日讯(记者林刚)滨海公路两侧将禁止营利性采矿,对废弃采石场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记者今天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强青岛市滨海公路沿线和相关城市组团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本市近日出台实施《青岛市滨海公路沿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

  据了解,滨海公路沿线是指东起丁字湾,西至棋子湾滨海公路沿线两侧各2000米的区域范围。根据《规定》,在滨海公路沿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必须报市规划

行政主管部门核准,500米至2000米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在核发“一书两证”前的15日也必须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而各区市在编制滨海公路沿线村庄发展规划中对沿线范围内的村庄改造时,也不能以宅基地建设等名义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此外,对于滨海公路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采矿企业,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将一律关停,不再办理延续手续。而对于在2002年8月21日以后两侧500米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违法建筑也将依法拆除。

  新出台的《规定》还要求依法查处违反容貌和环卫标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用地等行为。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