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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兵兵:从前南法律官员到DILA副主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10:43 法制日报

  2006年11月22日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下称“前南法庭”)在其网站再推一个新奇的栏目,在圈内引起了注意。对国内普通的读者而言,对前南法庭的了解,最使他们感兴趣的当属米洛舍维奇一案。米氏前不久刚在海牙的前南拘留所病逝。11月22日推出的这个影像栏目,让现在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任何人都可以直观地了解到米氏曾住过的前南拘留所的情况。

  正是在前南法庭第三审判庭工作时,贾兵兵介入了米氏一案。而他也是至今在前南法庭中担任过法律官员的仅有的2位中国人中的一位。前不久记者在采访前南法庭的中国籍法官刘大群先生时,刘法官还在大声疾呼,目前在联合国的司法机构中,真正能够进入其中的中国法律人、尤其是担任中高级职位的实在是少之又少,这同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很不相称。也正是在这样一个时候,贾兵兵选择了回国授业传道,这或许更有其意义。

  贾兵兵本人可以说是幸运的,他的法律从业生涯始终跟最杰出的国际法学者联系在一起。他是已故中国国际法学界的泰斗王铁崖先生最优秀的弟子之一。1989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后,由王先生亲荐至英国牛津大学,跟随世界国际法学界的大师布朗利学习,后者所著的《《PPrriinncciipplleessooffPPuubblliiccIInntteerrnnaattiioonnaallLLaaww》》一书(牛津大学出版社,已出至第6版),几乎是当代学习国际法的学子们必读的“圣经”。在牛津完成博士学位后,贾兵兵再次受到了机遇的垂青,受聘担任联合国前南刑事法庭的首任中国籍法官李浩培先生的助手。一个刚刚结束学校学习的年轻国际法学者,就这样站在了如此之高的一个职业生涯的起点上,站在了当代国际法发展的最前沿。

  然而幸运的背后,更是一个年轻的法律从业者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发自内心的挚爱及其因此而激发出的不懈的勤奋和执著。贾兵兵的博士论文《国际法中的海峡制度》,1998年由牛津大学出版社作为享有国际声誉的“牛津国际法专著”系列之一出版。此书在其后出版的国外国际法教科书有关该问题的书目中都会被引注。他在国外杂志陆续的发表多篇文章,尤其是关于指挥官责任的文章同样在此类教科书或专著中屡被引用。较之近年来,法学在国内日渐成为显学,贾兵兵教授身上更多地让人感到的是一种职业精神,一种职业的纯粹。

  从1996年进入前南法庭起,贾兵兵先后担任李浩培法官和王铁崖法官的法律助手,李浩培先生和王铁崖先生的刻苦、勤奋和智慧对他影响深远。他还记得刚到海牙时,李浩培法官年已9旬,仍是每天6时即起,读书、研读案例。在海牙阴冷多雨的冬季里,仍天天坚持冷水浴,让贾兵兵敬佩不已。其后,在王先生于2000年因健康缘故请辞之后,贾兵兵继续在前南法庭打拼。在前南法庭初期,他从基础的法律工作做起,直至后来做到较高职别的法律官员。

  在前南法庭期间,贾兵兵先后在上诉庭(前南法庭同时也是卢旺达法庭的上诉庭)和审判庭都工作过,正是在审判三庭的时候,贾兵兵接触到了米氏一案。在贾兵兵的印象里,米氏性格倔强,始终拒绝辩护律师,坚持自己辩护,但他始终不了解、似乎也不愿了解前南法庭的法律规则,这场审判后来也一而再地延期。贾兵兵回忆说,法律官员的工作非常繁重,法庭的判决是由法官们独立作出的,但法律官员要为法官提供法律上的支持服务。较高职别的法律官员还会替法官起草判决,在CCeelleebbiiccii一案中(该案主要涉及在关押穆族囚犯的某集中营中塞族士兵的虐囚行为),贾兵兵参与起草了该案判决,特别是涉及的“指挥官责任”部分。而前南法庭的审判实践对战争或武装冲突中高级指挥官的责任,及指挥官是否明知暴行的发生、或知道后有否采取惩罚行为等系列问题的认定,均被认为是对1977年《日内瓦公约》的第一附加议定书相关条款的细化和权威解释。另外,在前南法庭两个法官判决意见里面,也都引用了贾兵兵有关战争罪和反人道罪严重性之对比的论述。

  8年的前南法庭的法律实践,让贾兵兵感觉需要新的挑战。此时,他选择回归学术,去沉淀,去总结,去寻找一种理论的提升。而回归故土的法律院校开始他崭新阶段的耕耘,他相信是自己最好的选择。

  今年9月,通过贾兵兵的穿针引线,清华法学院承办了“面临挑战的国际刑法”研讨会,三大国际刑事法庭(院)长齐聚北京(前南法庭的庭长、卢旺达法庭的庭长、国际刑事法院的副院长),如此众多的国际法庭的法官、检察官、顶级律师悉数到来,分享国际司法实践的一线经验,这在国内的法学界也属不多见。

  如今也是为人之师的贾教授,更是希望他所教的学生们———中国未来的法律人,能从他的经历中获得对国际司法机构如何运作的贴近感知。前南法庭的法律官员中,在现在的人民大学的朱文奇教授和贾兵兵离开之后,一直再无中国籍法律官员。中国年轻一代法律人真正进入国际司法机构,仍有一段不短的路要走。

  曾经,贾兵兵在海牙国际法院的大厅里,经常会碰到他的老师布朗利来打官司,由于国际公法律师的雇主都是国家,布朗利先生每每都是代理某国诉讼。这位国际法学界的大师,同时也是位顶级的国际法律师,每年会有一段时间留在牛津教书、著述,他也一定会拿出多半时间到伦敦去做他的律师业务。贾兵兵说,为什么布朗利先生的国际法著作会成为经典,那是因为大师始终游走在理论和实践之间,大师的每一个论述后面都有坚实的案例和实践作为支撑。

  记者在清华法学院的公告栏看到了一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公函,大意是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向各国征询“关于外交保护条款草案”的意见,外交部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清华法学院,贾兵兵教授承担了这项工作。外交部后来为此特地来函致谢,因为“贾兵兵教授的《关于外交保护条款的一点看法》内容翔实,分析深入,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相信这不是一般的泛泛之语。对于贾兵兵而言,能够游走于理论和实践之间,是他的学术理想。国际法在贾兵兵的理解里,不是空洞的教条,也不只是一门谋生的技艺,而是有血有肉的真学问。

  他深深地享受这种游走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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