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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非法煤矿何缘“死灰复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12:00 光明网
许贵元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11月27日下午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在北京召开的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上指出,在煤矿生产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着严重问题,非法违法现象猖獗,已经关闭取缔的和该关闭的煤矿不关的;该停产的煤矿没有停产的;还有些地方假借“资源整合”保护落后生产力;有些矿井核定生产能力走过场;安全管理混乱;一些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等,这些都是造成事故不断的重要原因。(《中新网》11月27日电)

  今年10月以来,针对部分省市接连不断地发生煤矿和交通安全恶性事故,国务院领导批示要依法从快严肃处理,进一步加大煤矿关闭整顿力度,坚决关闭证照不全的煤矿。并要求公安、交通部门开展大清查、大整顿,确保城乡交通安全等。

  那么,非法煤矿为什么管不了、管不住、“死灰复燃”,事故屡查屡出,甚至,搅得人们由“心惊肉跳”,似乎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主要病根在哪里?

  一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一些地方依然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手法,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文过饰非,从而使中央和国务院的连续下发的“紧急通知”和“行政命令”,在基层落实中大打“折扣”和“失灵”。

  二是地方“保护主义”起着特殊作用。因为煤矿企业是来钱最快、利润显赫的能源产业,尤其在煤矿资源发达的地区,都把煤矿企业视为“支柱产业”和“利税大户”,是经济发展的主要构成。因此,有些地方不惜牺牲资源和生命代价来保护煤矿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三是“官煤勾结”起着不可估量的破坏作用。众所周知的是,“工人在井下流血流汗地‘挖煤’,腐败官员在大楼里轻而易举就点大‘票子’”。就是因为有这些腐败官员给非法煤矿充当“保护伞”和“黑后台”,所以有些非法煤矿“长生不老”,理直气壮地坚持违规生产。一旦停产或关闭,就等于断了他们的“财路”,切断了他们之间的“利益链”。正如李毅中局长所说:“‘官煤勾结’不除,矿难不会终止。”

  四是监督力度不够,执法检查不到位。有的基层监督检查部门,表面上“兴师动众”,实际上“温柔处理”,使监督留于形式,甚至走了过场。一些执法检查部门如同“形同虚设”,简直成了“甩手掌柜”。这种“平安老爷”的官僚主义作风,真是祸国殃民呀!

  实践证明,安全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和科学有序的经济秩序。生产一旦没有安全作保障,就是破坏社会生产力;群众没有安全感或缺乏安全感,就无法放心放胆、放开手脚地从事生产和事业。因此,我们对安全产生不能抱有“通常观念”,更不可熟视无睹,否则,我们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成果就会付之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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