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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要回避住房公积金的劫贫济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3日20:00 光明网
庄华毅

  据中国经济周刊昨日报道,建设部有关人士认为,住房公积金济富论不符合实际。

  此前的11月15日,世界银行在其发布的《中国经济季报》中指出,中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是使收入较高的家庭受益,他们只是城镇人口的一小部分。而《中国青年报》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57.9%的人认为公积金在缓解中低收入者“购房难”方面“没什么帮

助”,认为“非常有帮助”的仅占4.3%。

  面对上述指责,建设部相关人士说明公积金的一系列作用,陈述了它在缓解中低收入者“购房难”方面的种种贡献。

  观点对立如此鲜明,笔者以为,关键之处在于,中低收入的线应该划在哪里?如果以正规就业者为参照系,那么公积金覆盖范围当然包括低收入者,但是从整个社会的水平来说,正规就业者本身就是收入较高的群体。公积金的受益者都就业于效益较好的,至少是比较规范的企业。相对于大量游离于体制之外的打工者,这个群体本身就是体制的受益者,从人口的比例上讲,他们绝对不是“中低收入者”。

  公积金贷款来自整个社会包括低收入者,而受益者仅仅是原本在经济体制内已占优势的群体,这样的现象,不是劫贫济富又是什么?虽然有关部门可以给我们描出种种蓝图,但是那毕竟还未实现,而劫贫济富的现象,却每天实实在在的发生在我们身边。

  有关部门不敢承认劫贫济富,是因为道德上的压力。我们在施政中,总是力图让各种方针在道德上显得无可挑剔,但是这带来的往往是混淆是非、指鹿为马和掩耳盗铃。所以我们必须勇于承认,在具体实践中,道德的完美往往不得不作出暂时的、局部的让步。

  就公积金而言,明显存在为了城镇的稳定,优先照顾一部分人的因素,其中对低收入者的不公平,确实有不得已为之的成分。如果承认这种道德上的不足,承认这种不得已,将突出扩大覆盖范围的紧迫性,更有助于下一步工作的展开。

  因此笔者认为,在多姿多彩的政治和经济实践中,认识到各种道德上的不足,承认在道德领域作出一些暂时的牺牲,甚至担下一定的骂名,应该是施政者的襟怀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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