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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撞击逆行车 "碰瓷"男子被抓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1:15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栗占勇通讯员关翠敏)趁外地大货车逆向行驶时,趁机冲对方后轮撞上去,然后狮子大张口进行索赔。近日,平山县交警大队查获一名故意撞车“碰瓷”的男子。对此,石家庄市交管局有关人士说,“碰瓷”是一种涉嫌敲诈勒索的不法行为。

  案件缘于平山县境内一起不起眼的撞车事故。11月9日下午3时30分左右,无极县司机王某驾驶一辆大货车沿207国道自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平山县赵家沟村路段时,驶入逆行

与相对方向行驶的荣某所驾京GX86××牌照斯柯达小客车相撞,致使两车受损、荣某受伤。事故由大货车司机王某逆向行驶造成,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王某应负全部责任。

  事故调查中,荣某声称大货车司机逆行,且肇事后逃逸。然而实际现场中,两辆事故车撞在一起,大货车没有任何逃逸迹象。对此,前来处理事故的平山县交警感觉荣某在找茬,而且这辆斯柯达特别眼熟。随后民警通过调档查看发现,8月31日,这辆斯柯达汽车在石闫线杜家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9月23日,这辆斯柯达汽车又在古月大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这两起事故与11月9日的事故出奇的相似,撞车手段基本一致:趁大货车逆向行驶时,冲对方后轮部位撞上去,涉嫌故意制造事故,但不会有生命危险,然后在处理事故中,不服从交警调解,抓准外地货车拖不起时间的特点,漫天要价赔付,涉嫌敲诈勒索。

  对此,平山县交警大队认为,这极可能是一起严重扰乱交通秩序的犯罪行为,涉嫌故意制造事故敲诈勒索,遂移交刑警大队处理。

  据调查,荣某的确是故意撞车“碰瓷”的嫌疑人,今年27岁,平山县北冶乡人。荣某交代:第一次撞车纯属意外,在得到7000元赔偿后尝到了甜头,便开始预谋第二起;拿到9395元赔付后又开始预谋第三起,不成想很快被交警察觉。目前,荣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

  石家庄市交管局有关人士称,“碰瓷”是一种敲诈勒索行为,将受到刑法的惩处。“碰瓷”案件并不多,但他们对此类案件非常重视,交警处理事故时若发现可疑情形,嫌疑人有“碰瓷”的可能时,交警会向刑侦部门反映、移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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