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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疗服务不明码标价 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1:39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鲁丽)近日,扬州市颁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单位药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实施办法》,各社区医疗单位必须合理制定药品的零售价格和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否则将没收违法所得并予以5000元以下处罚。

  根据该《办法》,社区医疗单位如有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药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及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将

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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