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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短信设骗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1:4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青岛12月3日讯“他们是骗子,骗走了我的利息,却没有给我提供一分钱贷款。”3日上午,青岛市民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几天前收到一条短信,内容是某集团声称为资金短缺者提供高利息贷款,月息3%,联系人黄经理。但李女士与其联系时,却被骗去了300元钱。

  据李女士介绍,她自己在做服装生意,急需1万元流动资金,看到短信后就马上电话

联系了这位黄经理。黄经理告诉她,1万元属于小额贷款,无需任何担保,但必须先将利息通过银行汇款付给他们。“我按照他们说的,将1个月的利息300元汇入了他们的账号后,再拨打黄经理的电话时,就无人接听了。真没想到这些人能这么骗人。”

  靠一张身份证就能得到贷款?记者采访了多家银行后得知,目前岛城贷款中介公司和银行在放贷过程中,一般都需要房产或者有价证券等进行抵押,这种没有任何抵押就可以放贷的情形根本不可能存在,唯一的解释就是“放贷是假骗钱是真”。

  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有关人士则介绍说,我国对民间的融资、借贷行为予以保护,但是不得超过国家同期同档利率的4倍。超过4倍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以1万元为例,按照国家平均利率4.65‰,1万元贷款每月可获得46.5元的利息,乘以4倍后的数额是186元,远低于上述借贷1万元每月要付的300元利息。即便双方曾有过任何形式的协议,如发生纠纷,114元差额都将不受法律的保护,不可追回。


杨冰 王海强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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