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IC卡违规押金为何一收5年?(原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2:09 江南时报

  市民意见:

  这30元钱收得不合理

  “这费用本身就不该收,郑州市却收了5年还不停止。”11月28日,丢失了公交IC卡的郑州市民李先生拿着国家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找到记者气愤地反映,“我

去补卡,还要再交30元,这不是乱收费是什么?”

  张先生也投诉说:“公交IC卡咋看都不值30元。补卡时需要再交30元押金,那以前交的岂不是成了公交公司的钱了?丢一张30元,100张就是3000元,1000张就是3万,这么多年了,公交公司靠这恐怕也能收入好多钱啊!”

  记者调查:

  IC卡成本不过几块钱

  郑州公交自2001年8月1日正式实行公交IC卡乘车,目前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IC卡有四种,其中,A、B、C卡在购卡时每卡均需交押金30元。市民陈先生认为:IC卡收取押金实际上是简单事情复杂化,既然IC卡是有成本的,那么在办理IC卡的时候,市民按照市场价格出钱买卡,这样市民没有意见,公交公司也能有利可图,破损了、丢失了,市民可再行购买。之所以采用现在比较复杂的做法,恐怕公交公司是另有所图。

  记者咨询了北京、天津等地的多家制卡公司,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的IC卡(公交一卡通)按容量大小其报价在2元至9元,而且制作量越大越便宜。

  省财政厅:

  押金批准与收取都违规

  郑州市物价局批准收取IC卡押金是否超越权限,IC卡押金到底应不应该收取?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河南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

  这位负责人认为:是否超越权限姑且不论,首先收取IC卡押金本身是违规的。1993年中央办公厅转发的国家财政部《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规定》第三条第五款明确规定,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以保证金、抵押金、储蓄金、集资、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行为,属于乱收费,必须立即停止,坚决纠正。因此,公交IC卡押金本身就不应该收,公交公司收了是违规,物价局批准公交公司收取更是违规。

  律师观点:

  涉嫌侵害乘客合法权益

  “公共交通向乘客收取押金,变相长期无偿占有使用广大乘客的资金,这严重侵害了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李涛律师分析,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押金也是一种担保。根据公交IC卡的推行方式,这种合同不存在乘客不履行交款义务的风险。因为,乘客履行付款义务在先,公交公司履行运输义务在后。从本质上讲,只要持卡人的公交IC卡上有余额,乘客就不是债务人而应该是债权人,公交公司才是债务人。因此,由债权人再向债务人提供担保于法于理都说不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