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对社保基金违规认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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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2:09 江南时报 |
据人民日报报道 针对社保基金审计出的问题,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予以积极回应,并推出多项措施进行整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强调,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此次审计出的违规问题主要涉及哪些险种、责任主体是什么?审计公告发布后,劳动保障部门立刻进行了分析。 从时间上看,1999年以前发生的违规资金为23.47亿元,大多涉及基金安全和完整 的问题。2000年后发生的47.88亿元,多数属于管理不规范问题。从险种上看,涉及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从违规主体上看,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税务机关等多个部门。刘永富表示:“发生这么多问题,根本原因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认真执行国家的政策规定。劳动保障部门作为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基金管理主体,负有重要责任,要汲取教训,迅速纠正。” 与此同时,劳动保障部正在酝酿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基金运营管理的透明度,争取每年、每一季度及时向社会通报社会保险信息。 又讯 据辽沈晚报报道,葫芦岛一局长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动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1150万元,违反规定运作,给国家造成损失600余万元。 今年58岁的付某原是葫芦岛市连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2003年,正是付某在任期间,当年4月,他指派他人首次与某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150万元的委托国债投资管理合同。7月2日和7月18日,他再次指派他人与某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先后两次签订了200万元和800万元的委托国债投资管理合同。上述3笔资金汇出后,主要用于购买桂林旅游股票,造成损失600余万元。连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付某滥用职权,致使人民利益遭到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滥用职权罪。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故一审判处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