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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凭啥告倒“春运涨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2:43 大河网-河南商报

  ■刘兵(职员)

  12月1日下午,北京市中院一审驳回法律硕士郝劲松2006年春运涨价程序违法,驳回其要求0.5元赔偿的要求。郝劲松向新民网表示将继续上诉。(详见今日本报A12版)

  北京市中院的行政判决书指出,《关于2006春运部分旅客列车实行政府指导价有关

事项的通知》不具有价格制定的性质,不满足需要履行批准及听证程序的条件,被告方铁道部也没有申请听证的法定义务。由于郝劲松主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相关法案无法直接适用于本案,郝劲松起诉《春运通知》程序违法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驳回其诉讼请求。而在《春运通知》尚未被确认违法的情况下,郝劲松要求铁道部赔偿0.5元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予以驳回。

  判得好!既然法院都认为春运涨价有理有据了,今后我就再也不质疑春运涨价的事情了。

  一些人可能会不服气,火车票事关民生,涨价就应该开听证会。但俺问问你,成品油已经涨过多少次价了,哪次开听证会了?民航的燃油附加费调整过多少次了,哪次开听证会了?还有电,还有天然气等,国家发改委批准涨价之前开过听证会吗?不久前邮政资费的上调,开听证会了吗?还不是一纸通知就把价格提上来了吗?那么,你凭啥要求春运涨价就得开听证会呀?而且话说回来了,你以为开听证会就不涨价了呀?2002年春运票价上浮之前不是开过听证会吗?但价格不是一样涨上来了吗?那以后还开啥呀?那不是劳民伤财吗?涨价的事情谁能阻挡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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