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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学生不厚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2:43 大河网-河南商报

  ■李记(媒体从业者)

  12月3日的两条“学校”新闻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其一,据《天府早报》报道,12月2日,崇州市三江中学全校学生冲出教室,集体抵制上课。据该校副校长称,此事缘由是该校部分老师不满福利待遇,鼓动学生进行了此次抵制行动。其二,据12月3日《云南信息报》报道,11月29日下午,云南武定县教育局局长段玉林带领武定一中数百名师生来到学生小丽

家,师生高唱《团结就是力量》砌墙封住小丽家门,原因是小丽家大门外的土地过去属于该校所有。

  从独立的群体范畴看,无论是崇州市三江中学“教师策划”的学生罢课,还是武定一中由领导发动的砌墙封堵居民大门行为,都是动用公共情绪、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进行的。

  在笔者看来,无论前提是多么的证据充分、道貌岸然,打着的旗号是如何的“匡扶正义”“光明正大”,他们采取的方式实在让人不敢恭维、难以苟同。最可鄙的是,他们无一例外地,竟然都是让这些缺乏主见近乎无知的、极易被煽动的中学生,来充当他们聚集公共情绪、增加话语表达筹码的“生力军”。实质上,以公共利益为旗号的这种行为,是对正义的蔑视和践踏。

  细心分析不难发现,无论是抗议工资低,还是索取被居民占据的公共资源,事件主体方,本都可以通过正当、合理、正义的途径来解决的。他们为什么没有采取公正的程序进行呢?情况可能有三:一是他们曾经采取、采用过,但效果微弱,效率低下;二是他们需要支付过高的时间、精力等综合成本;三是这些非正当的途径,能发挥足够的效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利于事情的高效、完满解决。

  但笔者认为,这样的非正当表达是不理性的、非人道的。“学校”事件是具体的,但也能“管中窥豹”。谨防盗用公共利益名义践踏正义,应该和健全、完善公平、正义的诉求渠道,构建和谐、公正的社会大环境一样重要,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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