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道路都应设自行车道人行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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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2:50 北京晨报 |
晨报讯(记者 王娟)今后任何城市新建的所有道路(高速环线除外),都应当设有专门的自行车道和人行道,从而保证老百姓的利益。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昨天召开的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作出如上表示。他要求,各城市必须重新规划分配有限的空间资源,实现公交优先。 对于一些城市取消自行车道的做法,仇保兴表示,今后任何城市新建的所有道路( 高速环线除外),都应当有自行车道和人行道,保证老百姓的利益。因为城市的发展要体现社会公平,政府部门不能在制定政策时就向强势群体倾斜。此外,针对只要拓宽道路就能缓解交通拥堵的说法,仇保兴认为,这种说法只能体现个别领导的无知,解决交通拥堵的出路必须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所有道路设施要向公共交通倾斜,应逐步设置公交优先信号系统,在绿灯时间上给予公交车辆优先通行权。 对于个别城市将“公交线路经营权私下倒卖”。仇保兴说,这种情况必须尽快扭转,严禁将同一线路的经营权重复授予不同的经营者。对多数城市而言,城市公共交通都应当在一个总公司的领导下,对公共交通资源进行统一组合,实现内部的竞争和合作。而政府的主要精力则应当放在道路、站点、换乘点等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上。说到底,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改革,不应当是政府甩包袱、卸责任,而是要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改进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方式、经营方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链接 公交运营成本 须向社会公开 晨报讯(记者 王娟) 昨天,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 意见提出,要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政府对轨道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场站建设以及车辆和设施装备的配置、更新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对于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向公共交通倾斜。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成本必须向社会公开,对公交低票价政策导致的政策性亏损,政府应给予补贴,并按月或季度及时拨付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