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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标志提醒:让主道车辆先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4:1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我从红星路上府青路立交桥右转上一环路,与一辆环形车道内的车发生擦挂,结果交警认为我未按照标志让行,判我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我要承担全部责任呢?”昨日,市民谭先生来电告诉记者他最近遇到的问题。对此,记者向市交管局科规处进行了咨询。

  疑问:桥上右转为何承担全责?

  据市民谭先生称,他在周五驾驶一辆标致轿车从红星路向府青路立交桥行驶。在桥上,他驾车右转到电子科大时与一辆在环形车道上行驶的轿车发生擦挂。他当时认为那轿车未让行,并与司机发生了争执,认为发生擦挂应该由环形车道内的车辆承担全部责任。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赶来的交警在查看了立交桥上的标志标线后,作出让他很感意外的判定:事故由他承担全部责任。

  调查:司机大多不遵守该标志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一环路府青路立交桥上,就谭先生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调查。在立交桥上,记者看见在4个上立交桥的路口都设有倒三角形的“让”字警示标志,而上桥后距离标志约10米位置,就是上桥道路与环形路线的交汇处。但在这段路上行车的司机都没有减速让行,同时还与环形道路内的车辆抢道。一司机称:这个“让”行标志他不是很清楚。

  据交警五分局民警介绍,很多司机都对该标志不是很熟悉也不重视,擦挂事故因此在府青路立交桥上车辆抢道时常发生,几乎每天都有三四起。

  答疑:“让”提醒让主道车先行

  对于“让”标志,市交管局科规处民警向记者作了详细解答。据民警介绍,倒三角形“让”行标志,除了府青路立交桥有外,二环路沿线和一环路沿线部分支路上主干道的路口也设置有。该标志的意思是,提醒车辆注意要进入主道,司机一定要减速或停车让行主道车辆。

  他称,府青路立交桥上环形道路就是主道,而上桥位置的4条道路为支路,所以民警在事故发生后判定谭先生承担全部责任就是依据此规定。所以,司机在驾车行经设置有“让”行标志的路口时,一定要在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行走,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

  本报记者 张艺 摄影 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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