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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三部门整治校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4:27 华商网-华商报

  日前,就市民强烈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成立专门机构对校车进行管理一事,记者分别采访了西安市教育局、交通局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虽然各方并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会成立专门的机构对校车进行监管,但各部门已经分别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制定出了相关管理办法。

  交通部门:校车必须办合法手续

  “由交警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联合成立专门的机构对运送学生的车辆进行监管不失为解决校车问题的办法之一。”据西安市交通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上路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件,然后通过工商和税务部门的批准,方可从事营业运输。交通部门建议学校主动到交通部门为接送学生的车辆办理合法手续。同时,交通部门指出,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还能有效遏制社会不明车辆冒充校车的情况。“如果不进行专门管理,任何上路运送学生的车辆都属于非法营运,根本无法从制度上保证乘车学生的安全。”

  教育部门:发生重大事故,追究校长责任

  “因为西安市区各中小学学生的走读范围都相对较小,公办学校基本上都没有专门接送学生的校车,所以也就不存在问题校车。”西安市教育局局长张建国认为,是否成立专门的机构对所谓的“校车”进行管理还值得商榷。但他表示,不管其他政府相关部门如何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制定管理办法,作为学校的主管部门,西安市教育局目前已经发出通知,要求西安市所有学校校车严禁超员超载。

  据悉,目前西安市许多中小学、幼儿园都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每天在接送学生的车辆出发前,校方安全管理人员都将对校车的安全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逐一记录在案,并由值班校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运行。

  “如果明知接送学生的车辆超载,校长或园长还签字同意运行,一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首先就将追究校长或园长的责任。”西安市教育局目前已专门成立了一个“安全保卫处”,制定专门办法,确定校车安全与校长、园长责任挂钩,来对学校学生安全进行日常监管。

  交管支队:建“信息档案”治“黑”校车

  今后,西安市每辆校车都将拥有自己的“信息档案”,校车车辆、驾驶人、行驶路线和时间等情况均将记录在册。据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和三友介绍,从11月26日开始,交管部门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对“校车”市场展开专项整治。根据相关要求,各学校现有购买或租用的校车以及驾驶人基本情况将重新登记,分别报西安市车管所和各交管大队备案,杜绝无牌无证、拼装、报废、未投强制责任险等车辆作为校车使用。

  据了解,西安市主城区内校车超载情况也是比较普遍的,交管部门以前将校车作为城市公交管理,没有对乘车人数严格要求。“今后,我们将在辖区各学校和幼儿园门前设卡专门检查校车,校车准载人数必须按车辆的行驶执照上的核载人数来执行。”交管三大队负责人介绍说。本报记者俞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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