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无反光上路要遭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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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5:53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早报讯 (记者覃丹实习生何海东)昨(3)日,成都市交管局透露,从即日起,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和车身反光标识的货车,以及未按规定配置三角警告牌的所有汽车,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从即日起,加大对货车和挂车安装、粘贴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等安全装置的检查和查处力度,违规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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