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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良资产证券化:AMC转型前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6:00 光明网
尤章

  资产证券化是投资银行业务,信达、东方最终获批,或者意味着四大AMC的转型有了初步的方向:进军投资银行业。

  据报道,近日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为首批获银监会和财政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企业(11月24日《新京报》)。据悉,信达、东方这两家资产管理公司(AMC)均在向央行积极申报基于银行不良资产的证券化产品,一旦央行最终批复,证券

化产品将很快上市。

  信达及东方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与此前工行建行业已进行的房地产贷款证券化产品的结构并无二致,由信托公司担当证券化过程中最重要的SPV(特殊目的机构)角色,也就是说,信托公司是受托人,商业银行是资金保管机构,证券由证券公司主承销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具体看,信达公司将发行的“凤凰2006-1资产证券化信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其基础资产池为2004年收购于中国银行广东地区(不含深圳)的全部可疑类贷款,资产池名义规模共计210亿元,发行证券规模为47.5亿元。据此测算,该不良资产的现金回收率在23%左右。

  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东元2006-1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则以收购于建行辽宁地区的可疑类贷款,资产池名义规模91.6亿元,但发行的优先级证券仅7亿元,现金回收率为8%左右。

  顾名思义,不良资产进行证券化很重要的一个目的,是为了提前收回现金。一直以来,监管部门都在积极寻找处置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有效方法,证券化是最新的一种尝试。事实上,有关方面对此酝酿已久,只不过当初的思路未必是通过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而是证券公司,几年前,中信证券便会同有关外资投行对工行宁波分行的不良资产进行过证券化。

  国际上进行证券化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有稳定的现金流、有实现风险隔离的SPV.去年建行等商业银行所进行的房地产住房贷款证券化试点成功后,为不良资产证券化在SPV等制度设计上趟出了一条新路,但是,因为不良资产现金流的不确定性,不良资产的证券化之路面临诸多不可预知的风险。要想真正推动不良资产的证券化,需要更多的投资银行专业技能。

  如今,信达、东方获批进行不良资产的证券化,意味着不良资产证券化在技术及制度设计上有了突破与保障。随着信达东方今后对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稳步推进,预计证券化将成为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重要方式。

  但是,信达东方获批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的意义远不止于此。成立于1999年的华融、长城、东方、信达等四家AMC,最初使命仅限于“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当初财政部曾断言:“资产管理公司存续期只有10年。”或许界定为完成阶段性历史使命的思路,为AMC的监管问题埋下了伏笔。颁布于2001年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几乎是约束AMC经营的惟一条例,而这个条例只有一些粗线条的规定而已。

  AMC运行至今已有7年之久,离10年大限还有3年时间。但是,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人员也已经膨胀到数千上万之众,在处理历史问题中也不知不觉地形成了自己的“历史问题”。随着可处置不良资产的不断减少,AMC业务转型迫在眉睫。华融、信达、东方等在2004年曾先后接管了德隆系、汉唐证券、闽发证券等,但处理这些问题券商的巨大成本又让AMC裹足不前,2004年的转型努力因此也未能成功。资产证券化是投资银行业务,信达、东方最终获批,或者意味着四大AMC的转型有了初步的方向:进军投资银行业。

  投资银行是智力密集型行业,需要高素质的专业人士。但凭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目前的人员结构与人员规模,要想顺利转型困难不少。那么,这一次的转型努力能成功吗?

  且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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