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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从“永州怪招”想到“高州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6:57 华商网-华商报

  ■吕霜

  由于反商业贿赂导致收入下降,湖南永州第二中医院推出“怪招”:向职工摊派住院指标,规定“从10月份到12月份,每名职工都必须往医院带住院病人,每少完成一个指标,就扣发工资200元”。实施这一政策后,医院从每天40名住院病人变成100名以上住院病人,这一变化让医院领导颇感欣慰。(12月2日《法制周报》)

  反商业贿赂致使医院下降的那部分收入,原本就是非法收入,是医院及职工不应得的,医院职工因此而减少了收入,更不可违反规定,搞这种变相的“挂钩”,造成对患者利益的损害。从报道的情况来看,医院出此“怪招”似乎是出于政府投入不足、自身收入下降的“无奈”,但是否除了这样的一些“怪招”,就别无良策呢?

  记得前不久媒体报道的“高州模式”曾经让人眼前一亮:在当前医疗体制改革举步维艰、矛盾重重的境况下,广东高州市却横空冒出一所能向群众提供比同类三甲医院至少便宜一半医疗费的“平价医院”———高州市人民医院。深藏在粤西山区的这家县级医院,在近几年来吸引了全国18个省市及港澳地区的病人,甚至印尼、美国等国家的病人也不远万里前来就诊,这家医院每年的住院病人多达3.76万人,去年的年收入高达2.4亿元,已无需依靠政府投入和国家贷款。(8月12日《广州日报》)

  高州市人民医院靠的是什么“招揽”那么多患者,并获得自身高速发展呢?院长钟焕清曾经放言:办既“平价”又高速发展的医院,秘诀不在于政府投入,而在于内部管理。而其内部管理的“奥秘”并非将医疗服务收入与个人所得直接挂钩,而是将患者的利益置于医院、医护人员的利益之上,坚决避免“以药养医”、堵住“商业贿赂”、制止医生收“红包”,在医院内部建立成本低廉、收费便宜的运作机制,从而获得“薄利多销”的社会与医院“双重效益”。

  “高州模式”对基层医院的改革增效,是否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迪与借鉴呢?这应该引起一些医疗机构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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