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会宣传水文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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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7:17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12月3日讯(记者彭楚舒通讯员路标)12月1日是《湖南省水文条例》开始实施的日子。上午,省人大农委、省水文局等在长沙街头开展了宣传活动。 我省最早的水文观测始于上世纪,历经百年沧桑的湖南水文事业近年来发展迅速,已从过去单纯的收集水文资料,逐步形成了以防洪减灾预测预报为中心,以水资源监测为重点,以水文信息采集为基础的水文测报和服务体系。《湖南省水文条例》是我省水文史上的 第一部法规,它从法律层面上解决了长期制约我省水文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对水文管理体制、投入机制、行业管理、监测环境保护等进行了规范。在位于沿江大道的长沙水文站,水文条例的宣传画吸引了众多的市民。当大家得知,这个水文站设立于1909年时,都不禁啧啧称叹。近百年来,长沙水文站对湘江下游进行水文巡测,发布长沙地区洪水预报,为长沙的防汛抗洪发挥了重要作用。一些市民感叹:“原来水文的作用这么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