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烟花爆竹燃放“禁放”改为“限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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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7:41 山西晚报 |
据新华社电在市区禁放烟花爆竹12年后,郑州市民2007年春节将首次可以在爆竹声中辞旧迎新。 《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郑州市区的鞭炮燃放将由完全禁放改为有条件燃放,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每日的7点至24点,可以在郑州市区允许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除此以外的时间仍禁止燃放。 该条例中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又新增加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区域。其他地点包括: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重要军事设施,文物保护单位,医院、敬老院、疗养院,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输变电设施等场所及周边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