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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路相逢”理应公交优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7:52 西部商报

  本报评论员陆泽官

  道路设施要向公共交通倾斜,城市将逐步设置公交优先信号系统,在绿灯时间上给予公交车辆以优先通行权,对个体化的出行方式,要从时间和空间上给予约束;另外,自建设部首次发出开展“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倡议以来,目前全国已有60多个城市承诺开展此项活动。

  公交优先,是公共道路资源极为稀缺的现实困境下的必然选择。随着城市化进程,城市人口急剧膨胀;随着汽车技术的进步,价格的降低,私家车拥有量也越来越多。这注定了路权问题的严重性:谁将拥有在城市道路上快速通行的权利,是每个拥有车的人,还是任何一个没有车,但也必须出行的市民?这个矛盾纠葛在近几年已经初见端倪。

  在短期内,甚至在一个可以预见的长时期内,要让道路无限拓宽,满足所有车辆的出行需求,是不可能的。一方面,城市拓展的范围有限;而如果在城市无限拓宽道路,则又会侵占大量本来可以用于建房的土地。对于兰州这样一个长条形狭窄的城市来说,土地的约束更为巨大。

  那么,就应该对路权进行重新分配,综合考虑公平和效率的要求,制定出既有利于社会公平,也有利于更多人快速通行的公共政策来,将公共交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来考虑。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兴建于全体人民共同拥有的国土之上的城市道路,其所有权属于全体市民,不是仅仅属于少数坐轿车的私人和政府官员。这类人的出行权利应该保障,但是更多没有汽车的市民的出行权利也应该保障。这本身是公平的要求。而从效率来说,一辆公交车运载乘客人均占用道路的比率,远远低于其他车辆人均占用道路的比率,一辆公交车半小时可以将40人送达目的地,而一辆轿车,常常却仅仅送达一人两人。发展公共交通,公交优先,就可以让更多的人尽快出行,这是提高出行效率的有效措施。

  固然,这种路权的分配可能会带来相当的阻力。乘坐宽敞轿车的人不少是有社会影响的人物;甚至发展汽车为中国支柱产业,需要汽车产业拉动中国消费市场的汽车制造商,必然也要游说决策者,进而改变政策的执行。另外,私车车主也会以交纳了养路费等理由反对公交优先的政策,但这种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养路费仅仅是养路的费用,而道路作为一种人人有份享有的公共资源,是无法通过付费来买断的。

  公交优先的政策,对于环保和节能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也是城市的一种理性选择。目前,中国的城市尤其兰州这样的城市,来自汽车尾气的污染已经让所有市民深受其害。从公共经济学眼光来看,这种机动车尾气污染是典型的外部不经济:没有车辆的广大市民为车辆污染承担了成本,而车辆的主人却不用支付成本而得到收益。因此,如果能够控制机动车数量,确实是造福市民的大事。相关新闻详见本报昨日A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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