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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灯时间公交车优先通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8:00 沈阳网-沈阳今报

  道路设施要向公共交通倾斜,城市将逐步设置公交优先信号系统,在绿灯时间上给予公交车辆以优先通行权。5年以内,全国大中城市的公共交通出行率必须达到出行总量的30%左右。12月2日,针对日益拥堵的城市交通,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会议上表示。

   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王凤武说,对任何城市而言,道路的拓宽速度永远赶不

上机动车的增长速度,拓宽道路解决拥堵是不现实的,必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下一步建设部的目标是,在5年以内,全国大中城市的公共交通出行率必须达到出行总量的30%左右。

  王凤武解释说:“城市道路设施向公共交通倾斜,就意味着对非公共交通给予限制。对无效或效率很低的非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尤其是个体化的出行方式,从时间和空间上给予约束。“他进一步阐述:路权是全体市民的路权,路权的分配是按照出行人数而不是出行车辆进行分配。举例来说,从空间上,一辆公交车应占有60辆小轿车所占用的空间才合适;从时间上,60人等一个红灯和一辆车等一个红灯显然不公平。为此,今后建设部将逐步科学设置公交优先信号系统,合理配置交叉口信号配时,在绿灯时间上,给予公交车辆优先通行权,减少其在交叉口的延误。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指出,在北京这样的特大城市,2010年其建成区内,要避免一条公交线过长的现象,任意两点间的公共交通可达时间不得超过50分钟。在2010年内,各城市公共电汽车平均运营速度要达到20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达到90%。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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