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鼓励群众举报违规套取社保基金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8:23 法制日报 |
本报讯记者王继然 近日,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办法>的通告》,动员全社会共同向违规套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作斗争。并承诺,经调查核实举报事实存在的,将对实名举报人,给予最高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 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等各种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环节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机构按照程序核实后,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