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投一小步民主迈出一大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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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8:39 大河网-大河报 |
从12月2日到8日,北京美丽园小区的所有业主将通过投票的方式,从3家物业公司中选出自己中意的物业公司。2日是美丽园小区第六次业主大会的首次投票日,虽然参加投票的居民很少,但前来咨询的业主很多,他们持着“不着急,再看看”的观望态度。(见12月2日《京华时报》) 在此之前,他们通过全体业主“公投”方式,罢免了原物业,保留了业委会。全体 业主全部参加选举活动,这在中国社区史上并不多见,这对社区自治实践,尤其珍贵。长期以来,社区自治理论与实践之间总有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说起来,都知道自治是个好东西,但做起来却是走调变味四不像。其中的最大障碍,就是不能实现“全体人员都要参加”这个社区自治的基本要求。现代小区,居民成千上万,谋生占去他们大部分时间,政府机构错综交叠,办事难,这些都使得全体居民参加集会难以实现。而离开全体的参与,代表的产生就成为问题,不论是任命、指派、自任,还是先政府指派后部分居民选举,都不具有最大的说服力。更有许多业主,能够代表自己意见的代表就承认,否则就不承认,使社区自治处在尴尬之中。这种尴尬也成了一些部门和物业公司反对社区自治、从而越俎代庖的理由。 现在,社区自治的长期尴尬被美丽园小区的业主们打破了。他们的实践证明,只要每个业主真心去做,全体参加是完全能够做到的。 此事值得更多社区的业主们来效仿。社区是我们投入了一辈子积蓄的地方,是我们世世代代下传的财产,是我们迈向中产阶层的开始,为什么不能共同出面保障我们共同的权利、商量解决自己的问题?还有谁比我们更关心自己、了解自己?不就是牺牲点时间和精力吗?我们曾经为了“全世界人民”而“献了青春献子孙”,现在该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了,而且,一旦认真,其实一点不难,毕竟我们已经有榜样在先了。 今年10月初,在要不要罢免该小区业委会现任全体委员而进行的长达20天的投票期内,1000多户业主投出了手中的一票。由业委会设计的选票上印着这样一句话:“业主民主一小步,中国民主一大步。”这句话,也应该印在每一个公民的心上。 □王志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