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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盖个章最高竟收三百 这是信阳市平桥区长台关街道居委会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8:40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信阳讯“正常盖个章,街道居委会竟然收300元钱。”昨日,平桥区长台关乡几位居民向记者投诉,在该乡长台关街道居委会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居民凡要开证明,居委会盖章一律收费。收费数额一般按居民所办事情大小,大事收300元,小事收10元。

  孙女士的户口以前在长台关村,现在需要迁到长台关乡。根据有关规定,孙女士必须先到长台关街道居委会开证明,然后才能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几天前,孙女士到

长台关街道居委会找主任孙家宪盖章时,孙家宪说要交300元钱才能盖章。“我问他‘盖个章为啥收恁多钱’,他说‘这是规定,别人都是这样交的’。”孙女士虽然不想交,但不交钱居委会就不给盖章,户口还是迁移不成。无奈,她只好交了300元钱,孙家宪才给盖了章,且未开票据。

  居民刘先生说,前段时间,他孩子当兵,需要到长台关街道居委会盖章,但长台关街道居委会收了他10元钱。居民们说,无论大小事,只要居民需要到居委会盖章,居委会都要收费。收费数额一般根据居民所办事情的大小而定,事情大的一般收300元,小的收10元。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孙家宪。孙开始不承认盖章收费一事,当记者说已经找相关当事人核实过时,他才承认收过钱。孙说,钱是从去年开始收的,但截至目前只收了2000多元,这些钱主要用于支付居委会人员工资和订阅报纸杂志等费用。

  对此,一位律师说,该居委会做法属于乱收费,应予以退还。如果该居委会不退,居民可到物价部门投诉。

  □首席记者何正权通讯员翁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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