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服务上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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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8:53 天津日报 |
本报讯(记者 胡然 实习生 李敏 通讯员 侯铁 刘丽婷)近日,本市首家社区“法律援助之家”在和平区劝业场街花园路社区成立,此后,该社区群众不出社区就可以享受周到的法律服务。有关人士指出,此举对贯彻市委八届十次全会、构建和谐社区具有很强的示范意义。花园路社区地处本市商业中心,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劝业场街司法所针对该地区居民住房设施老化、老年人和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特点,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聘请了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司法干警等九人组成社区“法律援助之家”的服务志愿者团队。花园路社区 “法律援助之家”的主要服务范围有:定期为居民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解答居民的法律咨询;重点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低保户、残疾、孤老、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指导和协助社区调委会调处疑难家庭、邻里关系等方面的民间纠纷,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始发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