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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9:05 常州日报

  本报讯10月28日,市委批转下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对象、任务和内容、工作重点、实施步骤、组织领导和责任七个部分,主要体现了八个方面的特色:

  确立了新的目标: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牢固确立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基础主导地位;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社会主义法治

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争创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地区。

  突出了法治理念:《规划》把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宪法一起,作为今后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并要求通过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公民首先是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明确了主要任务: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规范公权力运行、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倡导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开展法治实践活动,推进法治常州建设的宣传教育。

  新增了重点对象:首次把农民与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一起列为普法重点对象,(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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