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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犯平均年龄降了两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9:15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姜晶晶通讯员吴峰王俊董子武

  【金陵晚报报道】日前,浦口区检察院一项关于2006年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查数据显示,2006年共受理案件36件,涉及犯罪嫌疑人44人,其中盗窃犯罪占34.3%,抢劫犯罪占37.9%,伤害类案件占9%,寻衅滋事占4.5%,交通肇事占2.7%,其他犯罪占11.6%。

  侵犯财产类案件比例最高占到近七成。同时,在未成年人犯罪年龄和犯罪嫌疑人类型上,未成年人犯罪也呈现出新的特点。

  平均年龄降了两岁

  未成年人满14周岁实施犯罪行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浦口区检察院检察官吴峰介绍,几年前他们受理的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年龄的高发期主要集中在16岁—18岁。而近年来根据他们的统计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则多集中在了14岁—16岁,犯罪平均年龄下降两岁。

  14岁的赵林(化名) 随父母来南京打工,由于父母整天忙于生意,根本没有时间去教育和照看自己的儿子。辍学在家闲暇无聊的时候,独自一个人在家的赵林开始和家门口的一些社会青年接触。在他们“身体力行”的教育下,赵林不仅很快学会了抽烟喝酒,还从“大哥大姐”们嘴巴里了解了一些“男女秘密”。

  带着好奇,赵林在网吧上了一些黄色网站。几次“偷学”之后,赵林很想尝试一下与异性“亲热”的感觉。一天下午,他瞄上了在附近居住的一个小女孩,“走,哥哥带你去看小人”,赵林将小女孩骗到废弃房屋中并实施了强奸。

  暴力化小团体增多

  根据统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侵犯财产犯罪案件为主,其中又以抢劫、盗窃、抢夺犯罪尤为突出。而在今年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开始由一个人单枪匹马独自作案出现向暴力化小团体方式演变的特点,占到相关案件的四成。

  刚刚进入高中校门的王某,由于长期受网络诱惑,本来品学兼优的他成绩直线下降,整日里满脑子都是网络游戏,而父母给的那点零花钱即使舍不得买吃的和学习用品也根本不够上网的费用,于是他在网吧里结识的朋友指点下开始盗窃。

  白天,王某向父母谎称到学校上课,晚上就与同伙一起上网,然后出去踩点行窃。几次得手后,王某逐渐成为这个少年盗窃团伙的首领。采取工具撬、钥匙捅等手段,短短7个月时间,就在烟酒店、超市、小卖部、服装专卖店疯狂盗窃几十起,给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大多数是“法盲”

  “我不知道”、“我没想到会这么严重”……浦口区检察院检察官吴峰告诉记者,在与这些未成年人面对面的审讯过程中,当他们询问其为何会走上犯罪道路时,很多时候听到的都是这样的回答。

  “我们发现,大多数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都是极其淡漠的,对法律一知半解,甚至根本不懂法,一旦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极易走上犯罪道路”,检察官吴峰提醒,正处于人生“危险年龄”的未成年人要远离“受害源”,谨慎交友,切记不要轻易涉足歌厅、舞厅、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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