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通则法》2008年有望提交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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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9:16 南方日报 |
《税收通则法》2008年有望提交审议 旨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利,规范税务机关征税行为 本报讯(驻京记者/郑春峰)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委托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的众多专家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则法》(专家稿),早在一个多月前便已基本成型。 昨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有关官员和专家组学者会聚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再次就《税收通则法》起草工作进行研讨,这意味着这部中国税收基本大法已迈出重要一步。 专家稿有意重点解决税收管理体制问题 据记者了解,此次研讨主要围绕《税收通则法》起草的基本框架和结构、《税收通则法》与其他法律的相互关系、《税收通则法》各章节的核心问题与基本制度等议题展开讨论。《税收通则法》专家稿起草组组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认为,制定《税收通则法》是实现中国税法法典化的需要,符合以税收通则法为基本形态的世界税法法典化的发展趋势。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施正文是《税收通则法》专家稿起草小组秘书长。他强调说,《税收通则法》旨在保障公民财产权,保护纳税人合法权利,规范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 据他介绍,为了体现现代税法的“权利之法”属性,重视对纳税人权利保护,在专家稿的总则中专门拿出一节进行集中规定。另外,专家稿还有意重点解决税收实践中亟待规定的税收管理体制问题,同样将税收征管权的内容、划分、税收征管模式等税收管理体制问题放在总则中作为一节专门规定。 施正文预计,《税收通则法》肯定会被列入下一届人大的立法计划,并且是下一届人大的重点立法项目,在下届人大任期内能够制定通过。他还乐观地预期,《税收通则法》初稿可能在今年年底上交全国人大开始讨论,虽然2007年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可能性不大,但在2008年有望提交审议。 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一位相关人士显得颇为低调,他认为,尽管该专家稿架构已经颇具雏形,但其还只是一个专家稿,能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今后由人大起草的《税收通则法》,还是一个未知数,“当然,它的参考作用肯定是不小的”。 十分注重规范征纳关系 值得提及的是,目前,《税收基本法》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组织起草,财政部、税务总局是起草组的成员单位。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原先起草的草案是进一步起草的重要基础。 “经过反复讨论修改,至1997年国家税务总局组织起草的《税收基本法(草案)》完成了第六稿,共九章114条。应当说,在十年前的社会经济和民主法治发展条件下,起草出这样一部法律草案是很不容易的,也为新一轮起草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施正文同时表示,从借鉴的角度来分析评述这部法律草案又会发现存在不少问题,譬如定位不当、税收征纳制度的篇幅过小、专章规定权利义务难以操作和实施、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够、税收争讼制度的规定缺失等等。 而相比之下,目前的《税收通则法》专家稿除了致力于对上述“瑕疵”进行订正,还十分注重规范征纳关系,即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和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试图建立起税收征纳的基本制度,健全和完善税收法律体系。 专家指出,相关立法工作实际上已无根本性的障碍,不过,在与各法律之间的关系等一些细节问题上则还有待逐一协调解决。据记者了解,除了该法需要在定位上妥善处理与宪法的基本关系外,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则需面对如何有效化解涉及部门利益的诸多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