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对撞 责任各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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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9:23 常州日报 |
本报讯深夜,在一路口,两辆车加足油门企图快速通过,结果,瞬间的碰撞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 6月13日晚上11时50分左右,安徽人骆某驾驶自己的大型货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常溧路与金武路交叉的厚余路口时,泰兴人叶某也驾驶变形农用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尽管路口黄色警告信号灯不停闪烁,但时值深夜,两车车速都很快,根本没有减速了望、确保安全才通 过。结果,两车相撞,骆某被撞到路口的民房里当场死亡。而骆某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事故发生后,骆某的妻子将叶某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希望得到相应的赔偿。经过审理查明,当时两车均未停车了望,而且两车都有货物超重的情况,车速也很快。叶某和骆某都应承担该起事故的同等责任。 11月27日,法院最后审理认定,骆某的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的限额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由双方各半分担。(石岩王磊小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