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巴车主想不通——座椅改长凳要被罚5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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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09:52 贵州都市报 | ||
运管部门称,是严格按有关法规执法,有质疑可申诉 金黔在线讯 日前,有中巴车主向本报新闻热线6774488反映称,他为了方便农民朋友们上车后放背篼、行李之类的东西,把正驾驶和副驾驶后面的3个位置作了“适当”的调整 ,不料运管部门就要罚他们5000到1万元的款,这让他想不通。当天,记者来到贵阳市第一服务车站,找到反映问题的中巴车主。据他介绍,他的中巴车是从贵阳开往郊区的,核载是29个座位,正驾驶后面和副驾驶后面3个座椅型的位置非常占空间,并且经常被一些农民放东西时弄坏。为此,他把正副驾驶后面的座位改换成长凳子,在没有增加座位的基础上,扩大了乘客们放背篼、行李的空间。 不料当他们的车子行驶在路上时,被贵阳市运管部门拦停,以私自改装车辆为由,拟对他处以5000到1万元的行政处罚。 随后,记者采访了贵阳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稽查队杨贵祥。他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71条之规定:不能擅自改装车辆装置。车辆一旦出厂后,要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合格,车上位置的设定、安全情况等都是有理论参数来支撑的,有的中巴车主以盈利为目的,擅自进行非法改装,尤其是改变座位的情况较多。如果遇到紧急刹车,长凳子上的乘客,就没有座椅型位置上的安全。 按有关规定,对擅自改装车辆装置的这种情况,拟给予5000到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且责令车主对改装部分进行恢复。如果对下达的《贵州省道路运输违法通知书》有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书起3日内向处罚机关进行申诉。作者:刘祖飞 姚东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