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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老旧成罪魁祸首 台欲强制老旧游览车"退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0:0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2月4日电 3日在梅岭肇事的游览车是登记在八方通运公司名下的“爷爷级”18年老车,“公路总局”3日连夜紧急会商决定,在近日内提出修法草案,未来要强制12年以上的老旧游览车就要淘汰。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公路总局”指出,台湾岛内多山路地形及大型游览车的出车量过于频繁,车龄在9至12年间就该淘汰,但近几年游览车生意直直落,许多超龄车辆仍

继续上路,有的甚至只改了新车身,底盘仍是旧的,岛内目前没有强制车龄汰换的法令,因此老游览车仍满街跑,管理的确有严重的问题。

  “公路总局”监理组长谢界田指出,车龄是否堪用,得视保养状况、跑的里程数、底盘状况而定,12年是目前公路总局的初估。现在全台共有1.1万余辆游览车,12年以上占多少辆,“公路总局”4日要再精算才知道;道路交通管理规则是到2004年,才规定游览车车身打造,得通过车测中心检验,在此之前的旧车车体结构质量没人敢保证。

  但在3日重大车祸后,“公路总局”连夜会商决定近日提出道交规则修订草案,强制大型客运与游览车12年就须汰换,预计明年6月前完成修法,最快明年9月开始实施。依照公路规定,所有游览车都有强制险,遇事故乘客最高一个人可获赔150万元新台币,八方通运是否有另外加保乘客险,“公路总局”仍在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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