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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垄断不除,限薪令只是扬汤止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0:26 浙江在线

  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对垄断企业发出限薪令,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审核工资与效益挂钩方案。对工资增长过快、工资水平过高的企业,尤其是2005年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当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两倍以上的企业,要从严审核其挂钩经济效益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将其浮动比例下调至0.6以下,并严格执行新增效益工资分档计提办法。

  年终岁尾,又有无数低收入阶层开始为过冬和过年发愁;又有无数农民工陷于讨薪难的困境。此时此刻,垄断企业的高收入确实显得分外扎眼。特别是,多数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并不与其贡献成正比———甚至恰恰相反,某些行业如油、电、水等,是靠着一次次的涨价从百姓口袋里掏钱才维持了高利润,从而发放高工资和高福利。所以,垄断行业员工的高收入不仅拉大了贫富差距,还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有激化社会矛盾之嫌。鉴于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这一通知的用意是容易理解的。

  但是,看这样的通知,却怎么也有一种哭笑不得的荒唐感挥之不去:其一,就这么一纸通知,垄断行业的高收入就能限制住吗?其二,降薪能否导致不再涨价,从而不再给老百姓增加负担?

  全面看来恐怕很难。这一办法并没有限制垄断企业涨薪,只是限制了其涨的幅度而已———以前企业效益每增长1%员工工资总额可以增加0.75%,现在被限制为0.6%。可以看出,其间的差距并不太大。而且要知道,垄断企业员工的工资原本就已经高出其他行业许多,在其原本就已经很高的基数上再上涨(而且竟是将其所增效益的六成都用于涨工资),不同行业间的收入差距势必将进一步拉大。

  而且,即便工资涨幅限得住,其余种种福利却未必限得住。当前,各垄断行业对本部门员工发放福利,花样不断翻新,名目不断增多,不止一次有调查显示:一些垄断行业职工的工资外收入甚至超过工资收入。如广州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

  其实人们并不是非要眼红某些企业员工获得高薪,只要其薪酬与贡献相对应,再高的薪酬也未尝不可。人们不愿意接受的,只是垄断态势下的高薪,特别是靠剥夺无法选择的消费者所获得的高收益。但是,只要垄断存在,只要垄断企业行为得不到真正的遏制,这种局面便是难以避免的—————限得了今日,限不了明日;限得了明面收入,限不了暗箱收入。

  所以,要真正限制垄断企业员工的收入疯涨以及收入差距加大带来的危害,惟一可行的办法是深化改革,引入竞争,加强监管,打破垄断。如果垄断不除,所谓限薪,只不过是扬汤止沸。


作者: 郭之纯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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