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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版权收费何去何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2:02 生活报

  大拇哥:KTV使用别人的MTV来赚钱,自然应当付给版权所有人相关的费用,这既保护了知识产权,又有利于提高MTV创作者的积极性。然而,国家版权局最近正式公告的卡拉OK版权费使用标准却在业界引发了轩然大波。先是广州的文化娱乐业协会公开声明拒绝交费,随后又有十来个地方的卡拉OK行业协会对这一标准提出质疑并拒绝执行。

  只要收费,就必然有争议。对国家版权局公布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收费规

定,遭到娱乐协会的一致反对也是必然的。问题不在于反对声有多大、支持声有多高,有多少人抵制、有多少人赞成,而在于这项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具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市场经济要求。

  这一收费标准合理吗?卡拉OK版权费能执行下去吗?它对消费者将产生什么影响?大拇哥诚邀您参与热点调查的讨论。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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