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来论选登:规范公务开支 贵在令出惩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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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4: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杨毅军 财政部日前发布《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自明年1月1日起,会议费开支提高到原标准的三倍多。此外,差旅费的标准也相应提高,召开会议必须到定点饭店,不得租用高级宾馆。(昨日《新快报》) 调整差旅费、会议费标准,确立“定点招待”制度,目的在于让机关开会、食宿的地点透明、价格明晰,防止公务开支费用报销弄虚作假。但仅靠提高经费标准,能否解决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开支中的根本问题呢?在目前的行政隶属体制下,对下级而言,上级机关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威。领导就是“上帝”,下基层开会、出差,下级岂敢怠慢。功夫往往在诗外,不惜代价地保障领导“吃好、住好、玩好”是“增进感情”、“搞好工作“的重要方式。怎好意思又岂敢要上级交纳旅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相关费用呢?即使上级交费,往往也远抵不上下级用于接待的开支。加之目前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导致差旅费、会议费常常变成了权力消费、职务享受,成了一种“福利”。而同时,吃人的嘴短,哪一个下级给上级提供的如此“福利”愈多,就愈能形成对上级的“反制”能力———假公济私、徇私舞弊的冲动在上下两个方面不谋而合。 给“公务开支”立规矩不难,难的是令出惩随。只有将政府公务接待开支由过去的内部监督,转变为以社会、公众、纪检、监察、司法等外部监督为主的制度监督,并依法严惩违规行为,使公务员“不敢贪”、“不能贪”,才能真正减少公务开支中的腐败行为。 在芬兰,依照《公务刑法》规定,公务员在接待中喝上一杯价值200元人民币以上的法国葡萄酒,就可能成为受贿而受到免职、罚款直至监禁的处罚。在有效的监督体系下,芬兰政府官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现象极其少见,因此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廉洁的国家之一。 只有在喝杯超标准的葡萄酒也可能受到严惩的威慑之下,《规定》、《办法》才会真正发生效。 (紫/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