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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新农村造林绿化标准 首次提出绿化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5:15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12月4日电(记者 孙彬)江苏省林业局日前出台了《新农村造林绿化建设标准》。要求全省村民每户保持栽有10棵以上树木。 苏北、苏中、苏南地区的村庄绿化率分别要达到50%、30%和30%。

  这个《标准》规定:在2010年之前,全省必须年均植树150万亩,每年成片造林90万亩。

  《标准》首次提出了造林绿化的各项指标。丘陵山区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率要达95%以上,徐州、淮安、连云港、盐城、宿迁等苏北5市林网控制率要超过98%,苏中要超过95%,苏南要超过90%。到2010年,除县乡道绿化达90%外,其余道路绿化率必须达100%,各湖泊沿岸以及长江、淮河、京杭大运河河道堤岸宜林地造林绿化率也要达100%。

  这个《标准》还要求各地在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逐步把生态脆弱区、污染严重区、低洼高岗区、四旁三荒闲置区调整为生态建设用地,用于造林绿化。

  据统计,自2003年江苏省决定开展绿色江苏建设以来,全省共完成造林635万亩,是前20年造林数量的总和,全省森林覆盖率和城市绿化覆盖率平均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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