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警惕一种叫“官商勾结”的改革流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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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6:27 国际在线 |
作者:邓海建 “国家目前针对房价、户型而做出的调控无法使房价真正回落。若不解决房地产市场中的官商勾结,所有的宏观调控都收效甚微。”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前日出席华工“小谷围金融论坛”演讲时对目前国家的房产调控政策进行批评,他指出,地产开发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官商勾结,二是投机行为。( 12月4日《东南快报》)值得庆幸的是,我们这个社会已经不再忌讳讨论一个叫“官商勾结”的词汇。矿难、社保案等重大事件中不断闪现着“官商勾结”的影子,作为一个有着传统“清官情结”价值信仰的国度,我们渐次清醒地意识到:个人道德自律显然抵达不了政治澄明的理想国。“宁不当官决不撤股”的诡异、“中央房市调控令箭变地方鸡毛政策”的滥觞,在亲商、扶商的GDP浪潮中,如何理顺官商之间的“亲密度”,成了改革进程中值得警惕的大问题。 为官者施政为民,为商者经营为利。二者似乎井水不犯河水。但问题是:如果为商者的成本利润率能找到政治规则外的终南捷径、而为官者的社会资源配置权限不在制度而在人,那么,官商之间的“暧昧戏”就是理性经济人寻租的逻辑行为——因为,在我们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中,“政府往往借助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同时通过政府补贴、政府合同、发放许可证等多种方式,诱导企业决策符合国家意志,企业也通过政府的决策咨询机构影响着政府的决策”。这个利益共同体的“双面娇娃”既有助于斧正社会序列中商业地位的下倾,也难免给制度罅隙里的官员政治找到了一条多元贩卖的途径。 “官商勾结”始发于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本身是国有资本应对改革中风险偏好的一种免疫因子,遗憾的是,这种正常的经济管理行为一旦铺陈到政府与私人企业之间,就模糊了公与私的利益纠葛:国家资源就很容易“漂白”为个人利益。回顾近6年中纪委监察部直接处理的109件省部级官员违纪违法案件中,经济类案件占67.9%,其中涉及私营企业的占48.65%;在27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中,有85.2%涉及私营企业。“官商勾结”已成为经济犯罪案件的突出特征。中国的“官商勾结”是有一定的历史空间的,这是一个权贵结合重新瓜分社会资源的典型特征。没有比这种近乎掠夺和搜刮的形式更容易积累财富了。在转型期,这种“公私共权”的产权形式,也许是最能够让官员和企业家双方满意的一种制度安排,这就是“官商勾结”成了改革流感的症结所在。 吴思先生在《潜规则》一书中说:中国社会在正式规定的各种制度之外,在种种明文规定的背后,实际存在着一些不成文但又获得广泛认可的规矩,一种可以称为内部章程的东西。“权贵资本”的公然化、规模化就是最坏的市场潜规则。在非公有经济对地方财政的支撑作用下,设若缺乏有效的控制机制,公共权力很容易在“经济中心”的改革中找到“买主”。没有平等就不能对价,没有公正就会加大交易成本。时下而言,是到了以“公共权力资源规范配置”的制度土壤来终结“官商勾结”个人快感的时候了。
审稿:蒋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