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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南农村社保体系日臻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17:09 人民网

  人民网青岛12月4日电今年以来,山东省胶南市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在对农村五保实行集中供养、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上下功夫,使农村群众的生活条件得到改善,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五保集中供养。胶南市财政今年投资350万元建设7处镇中心敬老院,建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全部采取招投标方式产生。据悉,7处中心敬老院建成后,床位数达到456张,20

0多名五保对象将于12月上旬入住。胶南市还积极创新,建设镇中心敬老院及其派出机构(分院、村敬老所、村五保工作站),实行了院务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及待遇、资金管理、就医、服务人员选拔"五统一管理"的五保供养新模式,努力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力争今年实现60%以上,全力打造"福寿盈院"敬老服务品牌。在享受农村低保金的基础上,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年增发920元专项生活补助金,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年增发120元专项生活补助。农村五保对象是残疾人的,一级、二级、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年再分别增补400元、320元、200元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

  低保提高标准。今年,胶南市投资432万元,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820元提高到1080元,并实行现金差额救助。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确定低保保障金、发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低保金邮政储蓄存折,低保户持存折可按月领取低保金。目前已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社会化发放办法,为农村低保家庭发放低保金587.9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失地养老有保。胶南市有10万被征地农民和成建制转非村居民,为保证其生活质量不因失地而降低,生活有保障、养老无忧虑,特研究制定了《胶南市被征地农民和成建制转非村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对男45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以及17个成建制转非村中未参加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村、镇、市四方按照不同比例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市财政今年为此拿出3800万元。今年10月,胶南市在青岛五市中率先建立起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前两个多月完成了这项政府实事工程。目前,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94个村已全部纳入保险范围,共有30460人参保,自愿参保率达到99.3%。(宋学春连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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