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闫旺:李毅中“怒斥”挡不住地方官员“妄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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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20:57 人民网 |
进入11月份,媒体上不时地报道各地煤矿发生矿难的不幸消息。从黑龙江省鸡西市的远华煤矿,到山西省的焦家寨、南山、芦苇滩煤矿,再到云南省富源县昌源煤矿,接二连三地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伤200多人。 面对一连串重大伤亡事故,面对几百条生命在刹那间逝去,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又一次“震怒”了。他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11月25号、26号,两天 之内连续发生三起特大煤矿事故,性质十分恶劣,后果严重,教训深刻。”每当发生重大矿难,李毅中都亲临现场,都要“怒斥”失职、渎职的官员。然而从近两年的情况看,李局长“怒斥”的效果并不明显,仍然挡不住矿难频频,挡不住地方官员的胆大妄为。应当承认,近年来国家在遏制矿难方面确实采取了不少措施,使出了不少重拳。从对煤炭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到强令关闭非法小煤矿;从勒令官员退股撤资,到出台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件件都很有针对性。但令人遗憾的是,直到今天,瓦斯爆炸的声音依然不绝于耳,各种矿难事故仍在屡屡发生。 毛病到底出在哪儿?李局长在通报情况时分析了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一些非法矿主利欲熏心,无视政府监管,无视国家法律,无视矿工生命,铤而走险,只顾赚钱,不顾安全,要钱不要命。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为了地方利益,一些政府官员甚至弄虚作假,充当非法矿主的后台。如云南省曲靖市昌源煤矿是国家煤监局公开要求关闭的矿井,但曲靖市政府却弄虚作假、偷梁换柱进行非法开采。据了解,在曲靖市有23个被判了“死刑”的矿井,却得不到“执行”,仍然在非法生产。 除了上述原因,笔者认为,最主要的是有关部门对矿难事故的处理手段“疲软”,责任追究力度不够,板子打得不够狠,打的不是地方。有的只强调在善后处理工作中,提高对死者家属的补偿费用,以示对矿主的经济惩罚。其实这种处罚无关痛痒,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煤矿可以通过提高煤炭价格,将责任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有的对非法矿主和应负主要责任的领导干部百般呵护、宽大无边,该杀头的刀下留情,该坐牢的法外开恩,该撤职的仍然稳居官位,缺乏严肃认真、依法从严的精神。有的即使给个处分也是无关痛痒,起不到警醒和震慑作用。由于惩处失当,才使得一些地方官员胆大妄为,不听招呼,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由此想起到3年前全国上下齐心协力防控“非典”的情况。开始由于组织领导不力,疫情控制不住。中央果断地实施责任追究,撤换了卫生部长和北京市主管农业的副市长,才使那些对防控“非典”工作认识不高、责任心不强、组织领导不力的官员受到警醒,从而有效地遏制了失职、渎职行为。战胜“非典”的一条主要经验就是政令畅通,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党中央号召什么,各级干部就认真负责地落实什么,不敢马虎大意,不敢有丝毫懈怠。遏制矿难,应该借鉴防控“非典”的经验,应该严刑厉法,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不妨拿当地主要领导干部的“乌纱帽”作抵押。 网友:闫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