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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骨灰敲诈殡仪馆 钱到账人却要进班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1:00 东南快报

  偷盗公墓里的骨灰盒,再打电话敲诈殡仪馆。日前,漳平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刘某、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和6个月。

  2005年7月9日晚上,刘某、张某和邹某(已判刑)将龙岩市殡仪馆存放在公墓里的两个骨灰盒盗走,并留下“联系电话、不许报警”等内容的字条。

  次日上午,邹某打电话告知骨灰盒被盗之事,要殡仪馆拿2.8万元人民币赎回骨灰,后经讨价还价,殡仪馆将2000元汇到指定账户。

  7月11日,邹某去取款时被警方当场抓获。

本报记者 容月玲 孙韬 通讯员 简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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