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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缴育林金就砍树 法盲男子3万买来2年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1:01 东南快报

  花近3万元购买林木,却被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池某当头遭一冤棒。原来他是个法盲,稀里糊涂地触犯了《森林法》。

  今年上半年,池某伙同他人以近3万元的价格购买了闽清县上莲乡顶洋村林场树木。在未办理育林金、更改金的情况下,池某便擅自找人采伐73.0506立方米林木。

  而根据《森林法》规定,在采伐树木之前,需向有关林业部门缴纳育林金、更改金,否则根据违规采伐情节严重程度,适用滥伐林木罪。

  池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树木罪。日前,闽清县法院以规避“两金”违反《森林法》对池某进行宣判。

本报记者 弓少星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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