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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犯母亲坚信儿子受人唆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1:22 沈阳网-沈阳晚报

  

疑犯母亲坚信儿子受人唆使
曹辉落网发生在11月27日的贵州兴仁县县长一家6口“灭门”案于2日告破。黔西南州公安局长白平3日下午代表专案组正式对外透露,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为曹辉,兴仁县人,于11月27日晚携带凶器到文建刚家实施抢劫杀人,作案后逃离现场。4天后公安机关将其抓获归案并缴获了赃款赃物等证据,犯罪嫌疑人曹辉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曹辉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然而,犯罪嫌疑人曹辉为何对县长文建刚一家实施“灭门”,动机依旧不甚明朗。

  作案动机令人难解

  犯罪嫌疑人曹辉的母亲、69岁的吴志芬对于儿子的所作所为非常不解,老人告诉记者,“我们全家都不认识这个县长,与他无怨无仇,曹辉肯定是受人唆使。”在案件告破后第一时间,记者几经周折找到犯罪嫌疑人曹辉的家———兴仁县民主路20号,这里是兴仁县卫生局的家属楼,已经有不少年头。曹辉的家与县长文建刚工作的县政府大院仅一墙之隔,对面则是兴仁县公安局。

  母亲吴志芬是在3日下午才得知儿子杀人了,因为下午大儿子突然打电话给她,“我们家老四 曹辉 前几天拿了个手机让我用,但今天派出所的人把我叫去,问手机哪里来的,我想老四肯定出事了。”并劝慰母亲,思想上一定要做好准备。但听闻后,老人还是浑身颤抖,头皮发麻,一种不祥的预感顿时袭来,因为儿子曹辉已经消失了四五天,手机始终打不通。

  没多久,街道上的邻居开始议论纷纷,说有4个人给了曹辉200万元,雇他杀死县长全家。但老人始终不肯相信这个事实,“我们全家都不认识这个县长,与他无怨无仇,一定是他最好的朋友要他干这个事,因为曹辉向来讲义气,否则他不会干出这种事。”恋爱受挫被判刑

  曹辉出生在与兴仁县相邻的贞丰县,在家中排行老四。据曹辉的母亲吴志芬讲,曹辉小时候非常聪明,但又特别调皮,不喜欢读书,小学毕业后就辍学了。

  后来,年纪不大的曹辉与一个在社会游荡的女孩谈起了恋爱。但在1983年,这场恋爱出现波折,这个女孩抛弃了曹辉,同曹辉的一个好朋友好上了。发现好朋友抢了自己的女友,重义气的曹辉无比愤怒,与其在兴仁县电影院门口厮打起来,因此被派出所抓了起来。更加雪上加霜的是,这个女孩向派出所告发曹辉强奸她。曹辉被以流氓罪判处无期徒刑。

  曹辉在贵州安顺监狱服刑期间,因积极改造获得减刑,于2000年提前释放。

  坚信儿子受人唆使

  吴志芬最后一次见到儿子是在上月18日,曹辉看上去没有什么不对劲。

  10天后,即“灭门”血案发生的第二天,曹辉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询问在山东遭遇

车祸的三叔。谈话间,吴志芬向儿子提到了前一天发生的血案,“你看,我们的县长好端端地就被杀了。”

  电话那头的曹辉听了什么也没说,只是“嗯”了两声,随即挂断了电话。

  之后几天,吴志芬再也打不通曹辉的电话。

  3日晚上,老人面对记者泣不成声,始终想不通儿子为什么要杀害县长一家。老人说,曹辉从来没见过这个县长,2000年释放后就去了广西,回来后一直在兴义市他哥那里,很少回来。

  老人说,家里不缺钱,他没有理由劫财害命,但他很讲义气,把生死看得很淡,只要好朋友一唆使他可能头脑会发热。

  老人坚定地说,既然是曹辉杀了人,他就应该去偿命,但一定要把背后唆使他的人找出来,这个人更应该千刀万剐,是他害了曹辉,害了县长全家。据《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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