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票价亏损由政府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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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2:1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据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根据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将获得一系列重要“扶助”。包括:加大投入、建立低票价补贴机制、规范专项经济补偿等。 这份《意见》明确,城市公共交通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地方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用于城市交通建设,并向城市公共交通倾斜。”建设部人士说。 根据这一《意见》,对于实行低票价以及月票,老年人、残疾人、伤残军人等减免票政策形成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政策性亏损,城市人民政府应给予补贴。 对于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城市公共交通增加的支出,由中央财政予以补贴。 “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承担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和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所增加的支出,经城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定核实后定期进行专项经济补偿,不得拖欠和挪用。”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