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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女园长遭砍后执著申冤(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5:04 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

  2005年3月,新绛向阳幼儿园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惨案,犯罪嫌疑人将幼儿园园长杨晓云及其丈夫与一位家长砍伤。此后,案件离奇生变,不仅嫌犯迟迟得不到惩治,园长还被认定为首先挥刀砍人的狂徒……

  核心提示

  杨晓云是新绛向阳幼儿园园长,“曾经,我最大的理想就是办一所好学校,当一个最好的‘孩儿王’。”杨晓云在日记里写道,“可现在,我成了新绛最有名的上访户。”

  2005年3月3日,新绛县开发区联校教师王邦狮闯入向阳幼儿园,在上百名孩子面前,制造了一起疯狂血案。此前,王邦狮将其父承包的一所即将撤并的小学,以3万元转让给杨晓云,杨发现上当,愤而报案,王上门要求杨晓云撤案,却拒不退款。被杨晓云回绝后,王邦狮当即挥起菜刀将杨晓云和丈夫侯向阳砍成重伤,一位前来劝解的家长也被王邦狮砍成轻微伤。

  血案震惊了新绛,但更令人震惊的是,此后8个月,杨晓云数次请求办案人员捉拿凶手,但王邦狮一直逍遥法外;王邦狮被批捕后3天便被取保候审;新绛公安局的第一次起诉意见认为,是杨晓云“先举刀,在王邦狮背后、面部连砍几刀”。直到2006年4月11日,在上一级公安机关的关注下,王邦狮才被再次刑拘……

  

幼儿园女园长遭砍后执著申冤(图)

  嫌犯迟迟难归案

  幼儿园惨案发生后,王邦狮一直没有归案。2005年6月,杨晓云又一次接到家长电话,说王邦狮在其老家出现。杨晓云急忙报告了辖区派出所所长马根龙,一个小时后,还没有回音,杨晓云只好硬着头皮再次致电马所长,马只说了一句“我正吃饭”便挂断了电话。整个下午,杨晓云数次拨打马所长电话,均无人接听。

  2006年11月16日,记者陪同杨晓云找到新绛县公安局王智伟局长,询问案件的进展情况案件。随后赶到局长办公室的马根龙(已被提拔为局长助理)告诉记者,每次接到杨晓云的线索,他们都会及时出警,只是没有抓到人。

  刚批捕就被取保候审

  2005年8月的一天下午,杨晓云得知省公安厅要进行大接访,运城有关领导都在,便连夜坐上大巴,凌晨3点到了太原。一直排队到下午,杨晓云见到了运城市公安局局长段绪忠,段局长倾听着她的哭诉,说了一句令她热泪盈眶的话:“你放心回去吧,一周后等消息。”

  很快有了消息,王邦狮被上网追逃。11月13日,王邦狮在巨大压力下向警方投案。11月29日,王邦狮被批捕。

  8个多月的奔波,终于让王邦狮落网,杨晓云和丈夫喜极而泣。但3天后,他们被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惊呆了,王邦狮因患有严重疾病,要被取保候审!

  杨晓云跑到新绛公安局,找到在取保决定书上签字的副局长王永生,恳请他不要放人。王副局长说:“你说不放就不放?”起身而去。

  杨晓云来新绛政法委反映情况,政法委书记徐少峰非常重视,当即下令“暂缓放人”。但次日,王邦狮还是走出了看守所。

  假病历从何而来?

  2006年2月20日,新绛县公安局对王邦狮案侦查终结。在起诉意见书中,杨晓云看到了令她难以置信的内容,“……杨晓云拿一把菜刀,在王邦狮背后砍了一刀,王邦狮急忙转过身,杨晓云又朝王邦狮砍了几刀,将其面部砍伤……王邦狮构成轻伤。”杨晓云当即栽倒在地,不省人事。

  医生承认病历造假

  王邦狮构成轻伤的依据是稷山县人民医院医生宁合法为王开具的一份病历。案发当晚,王邦狮到稷山县人民医院就诊,伤情仅为“面部皮肤擦伤”,但宁合法在随后补写的病历上却将其扩大为“头面部皮肤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王邦狮的“多处损伤”究竟从何而来?杨晓云满腹疑虑。向新绛公安局多次反映无果,杨晓云只好强拖病体,自己找证据。证据到手后,杨晓云“曲线救国”,向稷山县公安局报了案。

  仅仅过了一天,稷山公安局副局长贺奇珍给杨晓云打来电话,“宁合法招认了,病历全是假的。”听惯了太多呵斥,这个温暖的电话令杨晓云回味再三。她隐隐感到,自己的案子有希望了。

  嫌犯终于被刑拘

  2006年4月11日,王邦狮再次被刑拘,3天后被捕。

  2006年9月12日,新绛县人民检察院对王邦狮提起公诉,记者在检察机关的起诉书中看到如下内容———指控其持刀致两人重伤、一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由于王邦狮“用虚假病例骗取轻伤鉴定,一口咬定杨晓云先持刀砍伤自己,致使公安、检察机关在认定案件事实上出现偏差”,被控犯有诬告陷害罪……

  捧着这份来之不易的起诉书,杨晓云和丈夫抱头痛哭。

  遗漏犯罪事实谁来查?

  发案当天的恐怖场景,幼儿园的师生至今历历在目。王邦狮将杨晓云夫妇和一名家长连砍数刀,致三人倒地后,又将苏醒后的杨晓云夫妇再次砍倒,并且提着带血的菜刀,四处寻找躲藏起来的家长,叫着:“那个管闲事的呢?把你也弄死算了!”

  几名假证人逃脱制裁

  “王邦狮明显在故意杀人。”杨晓云说。她对起诉书以故意伤害罪指控王邦狮提出疑议。而她的律师在查阅案卷时发现,新绛县公安局对几名证人所作的询问笔录有几份笔录问话时间相同,问话人不同,记录人不同,但字迹完全相同。这些证人均证明,“从门缝看到杨晓云拿刀砍人”。也正是这些笔录,使案情一度是非颠倒,受人尊敬的女教师成了挥刀砍人的狂徒。

  据此,她请求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06年10月23日,新绛县公安局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认为几名“假证人”没有犯罪事实。

  局长如此应对记者采访

  11月16日,记者就此采访了新绛县公安局局长王智伟———

  “证人向办案民警作假证,致使办案出现偏差。王邦狮在撤并通知已到手的情况下,仍以3万元转让,至今没有退款……这些算不算犯罪事实呢?”

  “我没有义务向你汇报。”

  “据律师反映,办案民警所作的证人笔录有伪造嫌疑,咱局里查过吗?”

  “你说假的就是假的?”

  “王邦狮作案后,为什么8个多月抓不到人?杨晓云本是一个受害者,为什么却成了先举刀砍人的人?一件并不复杂的案件,为什么办得…?”就上述问题,记者继续请教公安局长王智伟,王局长打量记者一会儿后,厉声喝道,“你凭什么问我?出去!给我出去!”

  本报记者郭风情

  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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