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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贪官的“保证”能有多少诚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6:00 光明网
孙晓兵

  今年年初,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原南京市委书记王武龙的秘书傅成,在该市区长的位置上被“双规。事前中纪委曾找王谈过话,问及其秘书的一些腐败问题是否属实。王对中纪委说:“我以党性保证,我的秘书绝对没有问题。”然而,就在王武龙信誓旦旦地作出“保证”的几个月后,傅成被查出收受巨额财产贿赂,并交待出王武龙违法、违纪的大量事实,现在王、傅两人都在等待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

  由王武龙的“保证”,联想到其他一些腐败案例,笔者不难发现:贪官在庭审、调查时,总会大言不惭地作出这样、那样的“保证”,如:我以党性保证、我以人格保证,我向上天发誓,甚至还说出若有半句假话,天打五雷劈之类的咒语。但是,腐败官员企图以“保证”来掩盖他们的犯罪事实,都将是徒劳,随着他们的谎言一个一个被戳穿,其贪婪本性也就在光天化日之下裸露无疑了。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需要提醒人们注意:虽说贪官的“保证”在庄严法庭上不堪一击的,可在复杂的社会活动中,有时还是能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我们不得不防。

  如:某城市的一个临时机构发生窝案,九名人员个个贪污,就是听信了这个单位临时负责人的一次次“保证”。一次,该负责人提出要瓜分某工程项目的26万元余款,有人提出异议,这个负责人就向大家拍着胸脯“保证”:咱们是临时单位,任务完成就解散了,我保证绝对不会出任何问题,要是有问题全部由我负责。结果,数万元公款就这样轻而易举地化为己有。

  又如:政府机关某处接受一家被管理企业的宴请,酒足饭饱之后,企业老板提出再去桑拿,顺便找几个小姐陪陪,有人提出还是不去为好,又是这个处的处长向大家“保证”:此地绝对安全,完全可以放心地“潇洒走一回”。结果,被公安逮了个正着,个个受到了党纪的严肃处理。

  对于那些存有侥幸,认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人;对于那些想入非非,“有贼心无贼胆”的人;对于那些摇摇欲试,感叹不捞白不捞的人,腐败官员的一声声“保证”,确实起到了提神壮胆的作用。中国人讲究的是“下级服从上级”。在一些人看来,比自己大的、老的、重要的官都“保证”了,我还怕些什么?于是,就“浑身是胆雄纠纠”,或随波逐流,或义无反顾,或前赴后继,一发而不可收拾。结果,自然是落得“一失足而成千古恨”。

  当然,要做到不被腐败官员的“保证”所呼悠,关键在于自己。办法只有一个,就是象周恩来总理所说的“学习、学习、再学习,改造、改造、再改造”。在反反复复的学习、改造中,牢固确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提高自己防腐拒变的能力,只有把自己的思想搞正确了,才能在紧要关头,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而不被腐败官员的“保证”所迷惑、所打倒。

  腐败官员的“保证”不知道坑害了多少人!我们必须百倍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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