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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名牌几可乱真谁有火眼金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6:48 大洋网-广州日报

  

假名牌几可乱真谁有火眼金睛
本报讯 (记者汤新颖)穿假名牌不许出境!继欧洲国家对赴欧旅游的游客出台了“不许带假名牌,否则最高罚款30万元”的规定之后,吉林省政府近日又规定,严禁公民穿假名牌出境。此举一石激起千层浪,昨日记者随机采访多位市民,他们提出了一些质疑。

  消费者:分辨真假有困难

  广州市民王女士一听到该规定就表示:“现在市场上假名牌不少,即使在一些很有规模的商家也被工商部门查到销售假名牌,一般市民很难分辨真假,如果不小心买到了假名牌或者是朋友送的,以为是真的穿出去旅游,那样也不允许,对消费者不是很不公 平?”王女士说,政府部门要保护知识产权是毋庸置疑的,但治标必须治本,“关键是要肃清市场上的假货”。

  对此有市民建议说,政府出台的措施应该更加细化、更有操作性,比如规定在一个人身上发现了超过一定数量的假名牌再对其进行询问并作处罚,而假如有人无心之下穿戴一两件假名牌出境也要罚的话,“就不太合情合理了。”

  但也有消费者对此表示认同,从事法律工作的莫先生表示,就像《版权法》规定使用盗版软件的人无论知情与否都要被处罚一样,即使消费者不知道是假名牌,穿着出境也应该被课以处罚,这样才能主动远离假名牌。

  有关部门:操作存在难度

  记者昨日向本地的海关、检验检疫部门了解此事,有关部门表示,此举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在具体操作上存在一定的难度。比如,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很难对每一个过境旅客穿着的名牌的真假进行逐一查验,因为随着造假水平的不断提高,A货、仿真货遍地都是,一些假名牌做的几可乱真,“甚至真名牌的生产厂家都很费劲才能辨认出来。”

  此外有关人士还表示,在目前只有禁令而没有具体罚则的情况下,很难对假名牌的消费人群起到警示的作用。

  调查:六成人怕处罚

  据悉,一项“您如何看待欧洲重罚穿、戴假名牌”调查结果显示,55%的网民认为欧洲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大,值得尊敬和遵守,在回答“如果去欧洲旅游,你是否会穿、戴假名牌”时,61%的人表示“不会,以免被罚款”。

  链接:

  近日,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2006年至2007年保护知识产权行动方案,要求对通过邮包或夹带等方式携带假冒名牌、盗版光盘出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监管,穿假名牌出境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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