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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首家“职工法律援助站”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7:41 山西晚报

  困难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成为重点援助人群

  本报12月4日讯(记者梁成虎)为向职工提供优质、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今日,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成立了我省首家“山西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后,我省各市、县工会将逐步成立相同机构。困难职工、农民工是重点援助对象。

  “山西省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站”依托省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建立。目前,全省各级工会,共建有135个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各地成立职工法律援助站后,将接受同级工会的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将指派专职律师提供帮助,各级司法、劳动保障部门也将指定协调指导员,提供工作支持。

  目前,困难职工特别是农民工面临的劳动权益问题特别突出,他们将是职工法律援助站的重点援助人群。省总工会表示,职工法律援助站将为困难职工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协助困难职工向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指派工会公职律师或委托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经济确有困难而达不到法律援助条件的职工,将适当减免或免除法律服务费用。

  在我省打工的农民工,将是重点援助对象,职工法律援助站将为他们设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快速办理法律援助事宜。并且,农民工因拖欠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审查其经济情况,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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