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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翻番 从明年起调整为每平方米10至56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0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从2007年1月1日起,新批准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倍,我省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将由原来的每平方米5元至28元调整为10元至56元。其中,贵阳市的南明区、小河区、云岩区最高,为每平方米56元。

  据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后,我省新的征收标准为:贵阳市(南明区

、小河区、云岩区)为6等别,56元/平方米;贵阳市白云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8等别,42元/平方米;贵阳市(花溪区、乌当区)为9等别,34元/平方米;六盘水市钟山区为10等别,28元/平方米;安顺市西秀区为11等别,24元/平方米;都匀市、凯里市、清镇市、铜仁市、兴义市为12等别,20元/平方米;毕节市、赤水市、贵定县、开阳县、龙里县、仁怀市、息烽县、修文县、遵义县为13等别,16元/平方米;独山县、福泉市、金沙县、荔波县、平坝县、施秉县、桐梓县、玉屏侗族自治县、镇远县为14等别,14元/平方米;我省其余未列出县,全部为15等别,10元/平方米。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此次调整幅度较大,但经过有关专家调查论证,不会对我省的城市基础建设、房地产开发、房价等产生影响。作者:刘江 曹源麟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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