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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民警5分钟内到现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23 法制日报

  12月4日早上9点左右,正在北京市东二环建国门桥附近执行巡逻任务的王警官的对讲机里突然传来一条信息:东二环路朝阳门桥南发生了一起三车追尾事故,三辆车都停路中间,道路严重受阻。

  听到信息,王警官与同在执行巡逻任务的李警官迅速掉转车头赶往朝阳门桥,3分钟后两人出现在了事故现场。经过现场勘测和向当事人了解情况,两名警官很快分清了事故责

任,将当事人的车辆挪到了路边,道路恢复畅通。

  这本是一起非常普通的交通事故处理现场,但与以往不同的是,王、李两位警官并非是负责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一线执勤民警,而是本应属于二线的事故科民警。

  事故科民警怎么会上街巡逻?这正是北京东城区交通支队为保长安街和二环路等重要路段畅通而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说到这项制度的创建,东城交通支队事故科科长张志民告诉记者这样一件事。不久前,张志民在市交管局指挥中心看到东长安街上发生了一起事故,一线执勤民警很快到达现场,由于事故要适用一般程序处理,执勤民警立即通知了事故民警。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眼看着长安街上越来越拥堵,可自己科里的民警却迟迟没有出现,“我看到后汗都给急出来了,于是便给民警打电话,得知他们早就出来了,可就是因为我们支队位于小胡同里,出警非常不便,造成民警很难快速到达现场。”

  为了彻底解决二次出警慢的问题,东城交通支队事故科创建了事故巡逻组。这个巡逻组由二至三名事故民警组成,由事故科民警轮流值班。每天早上8点30分,巡逻事故民警便驾驶着配备了笔记本电脑、摄像机、数码相机、酒精检测仪等处理事故必备工具的巡逻车在东长安街、天安门周边地区、二环路一线进行巡逻,除中午换班外,巡逻车直到晚5点30分才能回到队里。用张志民的话说,负责巡逻的事故民警一出支队门基本一整天就被“焊死”在路上了。

  据张志民介绍,路面上的事故民警任务并不轻松,他们除担负着事故勘查取证的责任外,还要担负起纠正违章、保证勤务畅通、对执勤民警进行指导和培训的职能。

  目前,虽然法律规定由一线执勤民警负责路面上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但是实践中的情况并非都那么泾渭分明,执勤民警经常遇到一些模棱两可的事件,在处理时就容易出现偏差。如果此时事故民警不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执勤民警可能会错误地进行现场的清理,导致重要证据流失,给后期取证造成困难。张志民告诉记者,建立了事故巡逻组后,事故民警都能保证5分钟内出现在现场,迅速开展勘验、取证等专业工作,不仅固定了证据,也将事故对道路交通的影响降到了最低。另外,现在还有一些驾驶员对执勤民警作出的快速处理缺乏信任,事故民警的在场,则可使当事人更容易接受处理的结果。

  除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外,事故巡逻民警对一般的违章行为及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也不允许视而不见,巡逻到哪里工作就要做到哪里,遇到勤务事件,同样要上岗执勤,保证勤务路线的安全畅通。东城交通支队还要求,事故巡逻民警要担负起对一线执勤民警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据了解,这项制度经过试运行后,已于11月29日在东城交通支队正式开始实施,一个星期的时间内事故巡逻民警已经处理各类事故二十余起。一线执勤民警有了事故民警的“帮忙”,纷纷表示“有事故处理‘专家’在场,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心里比从前更有底了。”

  张志民最后对记者说,事故巡逻组的创建将以往的被动等现场改变为现在的主动找现场,保证了事故的快速处理,也缓解了事故造成的道路拥堵,这项措施将会长期坚持下去。

  本报北京12月4日讯

  快读提纲

  背景一:一线执勤民警只负责处理路面上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但执勤民警经常遇到一些模棱两可的事件,可能会错误地进行现场的清理,导致重要证据流失,给后期取证造成困难。

  背景二:事故民警若不能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道路交通将会受到严重影响。

  背景三:一些驾驶员对执勤民警作出的快速处理缺乏信任,事故民警在场,则可使当事人更容易接受处理的结果。

  要求一:每日早8点30分上路巡逻,下午5点30分才能回队。

  要求二:巡逻组事故民警保证5分钟内出现在现场,迅速开展勘验、取证等专业工作。

  要求三:除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外,事故巡逻民警对一般的违章行为及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也不允许视而不见,巡逻到哪里工作就要做到哪里,遇到勤务事件,同样要上岗执勤,保证勤务路线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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