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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被抓两次,主人被罚6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8:33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通讯员赵卫民叶建华金陵晚报记者阳江涛实习生曹卫新

  【金陵晚报报道】我是一辆名叫“五羊本田”的摩托车,出生后就在江宁一家摩托车行示众,今年7月份被湖北黄先生相中后带回了家。心想自己的好日子就要来了,没想到黄先生把我当“摩的”,日晒雨淋每天至少有14小时在工作,前途一片黑暗。11月份,我先后被交警认出了真面目,罚了黄先生6000元,我一不小心就成了南京市首辆被交警抓两次的“

摩的”。

  牌照和驾照都是买来的

  黄先生买我的目的就是当“摩的”帮他赚钱,由于在南京办不到“身份证”,神通广大的主人只花了1000多块钱就从湖北老家给我办了一个“身份证”,邮寄过来后就给我装上了,号码是鄂K1G568,我湖北都没去就有了一个“身份证”。更有意思的是,我的主人买我的时候根本不会骑车,买的那天还是请别人把我骑回去的。回到主人家的当天晚上,主人就把我推出来,在茶南那边学着骑。我记得主人只骑了10分钟,就因为遇到一个行人把我摔在地上,痛啊!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主人还不敢骑着我去做生意,连续练了三天。当时我猜,主人应该是想学会了去考驾照。然而,有一次主人和老乡喝酒的时候我听到了一个意外的消息,主人在买我之前,就已经花550元从湖北老家买了个驾照。

  第四天,主人就骑着我去做生意了。此后,主人每天骑着我早出晚归,好的时候能赚100多元钱,所以主人放弃了跑黄沙业务,专门做“摩的”生意了。大约是8月2日中午,主人骑着我带着一个40多岁的男子在南湖的商业街走,前面有一条小狗横穿马路,主人一个紧急刹车,加上路滑,摔倒了。那一次我摔得很重,刹车都坏了,主人的膝盖也破了,还赔了乘客100元钱。

  一个月罚了6000元

  从8月15日开始,政府不准我们摩托车当“摩的”了,当时我和同伴们都非常高兴。但主人休息了几天后,9月份又开始跑了。一看到交警,主人就像逃命一样骑着我往小巷子里钻。到了10月份,主人明目张胆地在汉中门大街的欧尚超市等客,经常把我停到一边,自己跑到超市里拉客。11月3日下午3点45分,主人骑着我带着两名男子去积余村,在江东中路路口等信号的时候,交警四大队的民警看清了我的真面目。按照规定,把我放到停车场里,我发现那儿至少有30个同伴,都是最近过来的。我在里面躺了10天,主人就把我领走了。

  我想3000元对主人来说不是个小数目,应该不让我当“摩的”了。后来我才知道,当初主人为了把我领走,借了1500多元,又重操旧业跑起了黄沙的买卖。然而,主人为了把罚款赚回来,每天有空的时候还是去欧尚超市门口带人,当起了业余“摩的”。

  11月24日中午,一个男同志和主人谈好4元钱到南湖二院门口,我刚到二院门口又被交警识破了身份,又一次来到了停车场。

  昨天上午,主人又一次交了3000元罚款,把我领走了。主人说买我回来才花5000元,只用了4个多月,花在我身上的钱已经超过了7000多元了,这次把我领出去以后打算把我卖掉,我想我的“摩的”生涯要结束了。

  我听说,南京市的“摩的”很多,“二进宫”的却只有我一个,我希望主人吸取教训,不要让我“三进宫”。在此,我要提醒广大“摩的”司机们,现在交警上班都是从早上7点到晚上10点,要和他们打游击也不容易,还是不要跑了。一旦抓住了就要罚款3000元,到了年关罚3000块应该像割肉一样痛,希望“二进宫”的“摩的”不要出现第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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