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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出4.7吨冰毒 刘招华分31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09:12 南方日报

  “头号冰毒大王”陈炳锡被变更起诉,制贩毒品量增至18.06吨

  卖出4.7吨冰毒刘招华分3100万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距离第一次公开开庭已经超过一年半,自称是“世界头号冰毒大王”的陈炳锡昨日上午再次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公诉机关变更了起诉书,陈

炳锡被控贩卖制造冰毒的数量高达18.06吨。

  毒枭夫妇一起出庭受审

  据公诉机关广州市检察院最新指控,除了被查获的12.36吨冰毒外,还有4.7吨冰毒被陈炳锡指使他人卖掉,获取的利益由陈炳锡和刘招华对半分成。因变更起诉内容只涉及陈炳锡夫妇,昨日上午,仅陈炳锡和妻子陈宝玉出庭受审,涉案的众多“马仔”没有出庭。

  49岁的陈炳锡是普宁人。上世纪80年代初期,陈炳锡开始经商,后逐步走上贩毒道路。1999年1月至10月间,陈炳锡与刘招华一起在宁夏银川一农药厂疯狂制造了数量巨大的冰毒,而后分别运往广州和普宁进行销售。1999年11月4日,藏在广州的冰毒被警方发现;11月12日,隐藏在普宁的冰毒被查获。陈炳锡外逃至泰国,2003年11月4日落网后被移交回国。

  2005年2月5日,广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陈炳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12.36吨。2005年3月23日,案件在广州中院第一次开庭。同月,潜逃多年的刘招华在福建落网。

  刘招华案同样在广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其被控和陈炳锡共同制造的毒品多达18吨。由于这与之前公安机关查获的12吨冰毒有很大出入,广东省公安厅对陈炳锡案进行了补充侦查。

  侦查结束后,省公安厅出具补充起诉意见书,移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2006年11月14日,省检察院依法将此案交给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陆空运输冰毒18.06吨

  据公诉方新指控,1998年10月至1999年10月间,陈炳锡伙同刘招华(另案处理)指使罗建光、纪文龙、纪文城、纪文生、江炳鑫、江荣华、丁智文和周建文(均另案处理)等人,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新城区租赁的宁夏畜牧工商联合公司的一个农药厂房内利用苯基丙酮等原料,通过化学合成方法制造出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8.06吨,并先后用飞机和汽车运回广东省广州市和普宁市。

  赃款分给刘招华3100万

  据指控,除12.36吨冰毒被公安机关缴获外,其余的4.7吨由陈炳锡指使罗建光、纪文龙以每千克14000元至23000元的价格贩卖出去,获取的利益按照陈炳锡和刘招华事先的约定扣除成本后对半分成。截至1999年11月4日案发时为止,陈炳锡共分给刘招华人民币3100万元。

  陈宝玉明知陈炳锡在制造毒品,仍然从中提供帮助,并于1999年先后多次将约1000多万元赃款从普宁市带至广州市,最后通过罗建光交给刘招华,用于在银川市制造甲基苯丙胺。除此之外,早在1998年,陈炳锡和刘招华就在普宁制造过1吨冰毒。

  陈炳锡昨日在庭上表示,自己制造的毒品只有12吨左右,“没有18吨那么多”。陈宝玉依然强调自己并不知情,“什么都不知道”,“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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